事关权益!新《公司法》这些条款,工会和职工需要掌握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治保障。
新《公司法》中有不少涉及职工权益保护、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及强化公司工会等方面的法律条款,我们梳理出这些释义与解读,供各级工会干部迅速、准确地掌握。
《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依据《公司法》第 1 条的规定,《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公司法》的立法目的不仅在于保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还在于保护职工利益。《公司法》第 1 条明确规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其立法宗旨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公司法》就是一部职工权益保护法,职工权益保护原则贯穿《公司法》的各项具体条款。职工具有多重身份,从公司内部视角来看,职工是公司的雇员,享有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但是职工也可以是公司股东,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股东的各项权益。职工还可以是公司董事,成为公司的管理者,享有董事的各项权益;职工也可以是公司监事,成为公司事务的监督者,享有监事的监督权益。从公司外部视角来看,职工是公司的债权人,享有债权人的各项权益,而且职工债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职工还可以是公司的代理人、占有辅助人、受托人等。显然,职工不仅是劳动者,还可以是公司的所有权者、管理者、监督者或债权人。
→参考法条
《公司法》第 1 条
→要点提示
职工权益保护是《公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同时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职工权益保护贯穿《公司法》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公司法》的各项具体条款当中。
公司对职工的保护义务主要有哪些?
依据《公司法》第 16 条第 1 款的规定,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1)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自由缔结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接受职业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组建工会、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权益。公司应当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2)公司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第 1 款)。
(3)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切实保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4)公司应当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法》第 52 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切实加强劳动保护,防范职业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参考法条
《公司法》第 16 条
→要点提示
公司对职工负担保护义务,公司未履行该保护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公司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法》第68条)。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不仅能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还能提高职工素质和技能,实现职工能力提升,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职工通过劳动不仅可以获得劳动报酬,而且还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实现,获得职业认同和尊重。
→参考法条
《公司法》第 16 条
→要点提示
公司应当为职工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和时间便利,切实实现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