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当代中国创立的新型民主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决议》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独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这样的人民民主具有六个方面的内涵规定:第一,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第二,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是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第三,根本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第四,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经济为人民民主实现平等、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第五,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第六,主要形式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中国式民主的独特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六个方面内涵规定,表明了它是由诸多全新要素构成的一种新型民主理论,是独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和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根本的区别。
作为独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值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性,集中体现于“全过程”。任何一个事物,都需要经历过程发展的,都需要细节才得以感知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这样,如果它不付诸实行,没有可体验的细节,那么就不成其为民主,就没有任何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认为,民主是真实的,民主本身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民主必然体现在过程中,因为如果没有过程,民主也就无法实现。民主的过程越全面、越实在、越普遍,民主的价值性就越高。中国独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它真真切切地注重于“全过程”的民主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过程、重在细节,这就要求把民主的过程和细节安排好、落实好。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五个主要形式形成了选举过程、协商过程、决策过程、管理过程、监督过程的“五个过程”,建构了衔接顺畅的人民民主全流程。精心实施这些流程,就必然实现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发展。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三个显著特点,即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这三大特点,是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性质和品格决定的,它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规定的“五个过程”的环节、步骤得以展示。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从民主选举的过程看,每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选民是最多的,实现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按比例选举出的人民代表也是最多的,确保了不同地区、民族、行业、阶层、党派都有一定数额的代表,因而,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再从民主协商的过程看,协商的形式包括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等,协商民主所涉及的议题和内容也都是最广泛。由于多种协商形式和过程推动了广泛、多层、制度化民主协商的发展,实现了党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利益代表的广泛社会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从民主决策的过程看,决策必须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并且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就保证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以及决策执行之后,人民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再从民主管理的过程看,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真实、确切地赋予人民大众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民主管理成为人民的参与行为,构成人民民主的实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当代中国在民主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有力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自治功能。以上这些民主管理,都体现了人民民主是最实际、最管用的民主。最管用的民主,也体现在民主监督的过程,包括执政党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代表监督、人民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等,可以有效地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民主监督的过程,使人民的意志和权力得到充分的体现,对人民民主的执行落实,做出了有力的保障,因而,人民民主能够成为最管用的民主。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活力源于群众路线
全过程人民民主充满蓬勃旺盛的生机活力,因为它植根于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一条真正的民主路线,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一条民主路线予以贯彻执行。
群众路线是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概括地说,就是“两个一切,一来一去”。“两个一切”的实质,在于要“为民”“依民”,解决“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一来一去”的实质,在于要立足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具体解决决策办事的实践问题。“为民”“依民”和立足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究其本质都在于要实行民主。因此,民主政治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是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迫切需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群众路线高度契合。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必须执行落实的根本路线,必然要求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而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必然要求遵循群众路线,发动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群众路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都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群众路线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正是在这样的根本点一致的基础上,二者相辅相成、密切联系、不可或缺。由于群众路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各级党政干部完全应该提出这样的要求: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反过来说,如果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那么实施群众路线也就是一句空话。
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群众路线的运行轨迹完全一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群众路线,不但要解决“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而且要解决“怎么为”“怎么依”的问题。“怎么为”“怎么依”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要解决这样的工作方法问题,根本的路径就在于运用民主。对于党的各级干部来说,能否贯彻执行群众路线,面临着是否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问题。毛泽东深刻地阐述了实行民主政治,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科学哲理。民主集中制要求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其中,“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就是要求从群众中来;“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是要求到群众中去。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规律性内含着群众路线的深刻原理。因而,民主集中制作为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方法,体现了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运行轨迹,同样是群众路线的运行轨迹。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必须依靠群众路线的实行。从根本上说,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依托群众路线坚实的基础,用群众路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群众路线阐明了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扬群众的首创精神。显而易见,从这样的核心理念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工作重点必须放在群众路线的贯彻实行上,只有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才能更好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有鉴于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信人民向往民主、人民热爱民主、人民与民主血肉相连,树牢“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政治观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如果离开群众路线、不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会背离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若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必然空洞无物、黯然失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重点发展基层民主,只有把基层民主搞好了,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民主。同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必须通过群众路线,实现对干部和权力的监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干部手中的权力理所当然地要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防止权力被滥用,被用来谋私;要按照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保证我们党的各级干部都能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
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加强党的领导
历史上,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人口众多的国家,长期积贫积弱、四分五裂、一盘散沙,而且文化保守、思想陈旧、观念落后。这样的国情、社情、民情,决定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才能把十四亿多中国人民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顺利发展,避免陷入混乱无序的困境。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断发展需要加强党的领导,是因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自身是一个具有民主传统和民主制度的政党。1921年7月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讨论党纲时就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这里讲的“民主集权制”就是指“民主集中制”。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也明文规定:“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这里说的苏维埃管理制度,指的也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在把民主集中制确定为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后,党按照民主酝酿、民主推荐和民主决定的方式,产生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并通过了有关纲领和决议,率先建立了党的民主制度,实行了党内民主。
中国共产党不但实行了党内民主,而且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民主。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央苏区时期,党建立了苏维埃民主制度,不仅保障了人民大众直接参与政权建设的权利,而且发动群众,实行群众监督政府的制度。在抗日战争时期,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实行人民普选的“三三制”民主,实行保护人权财权政权的民主法令。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确立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全面地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纵观党的历史,可以这样说,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为人民民主而生的政党,是为人民民主而奋斗的政党,也是致力于人民民主不断发展的政党。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尽显其力量和优势。由于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利益和要求看成比泰山还重,将其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全过程人民民主一定能更加充实、更加成熟完善。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许耀桐〕